跨境判决认可实战告捷|香港离婚判令成功获得内地法院认可,李小华律所助力“判决效力跨境直达”

2025-12-16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涉外资深律师王琳承办的一起香港离婚判令内地认可案,成功获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认可。本案精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婚姻家庭民事案件判决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高效实现了香港离婚判决在内地的法律效力衔接,为当事人处理跨境户籍、财产等事宜扫清了法律障碍,是《安排》实施后极具代表性的成功案例之一。

一、案情聚焦:从香港“绝对判令”到内地“效力认可”

案件当事人甲男与乙女均为香港居民,婚姻关系于1990年在美国缔结。20161月,香港区域法院作出暂准离婚令,202311月,该暂准判令依法转为绝对判令,婚姻关系正式解除。为使该离婚判决在内地产生法律效力,便于当事人办理在内地的房产等事宜,甲男委托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代理申请认可。本所指派公司法专业律师王琳担任代理人,依据《安排》规定,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并最终获得法院支持。

1.jpg


二、核心难点与破局之道

本案看似程序性申请,实则面临三大核心挑战:

1. 制度差异认知关:香港离婚特有的“暂准判令”(Decree Nisi)与“绝对判令”(Decree Absolute)两阶段程序,在内地司法实践中认知度有限,需清晰论证后者方为生效终局判决。

2. 规则适用实践关:《安排》虽已生效,但针对香港特殊形式判令(如本案的《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证明书》)的具体认可标准,司法实践尚不充分。

3. 法律审查排除关:需主动论证案件不存在《安排》第九条规定的“不予认可”情形,如违反公共利益、程序不公等。

三、应对策略:

1.精准法律定性:深入研析香港《婚姻诉讼条例》,明确本案所持文书为已生效的“绝对判令”,属于《安排》第三条规定的认可范围。

2.完备材料支撑:严格按照《安排》要求,准备了经公证认证的香港法院判令、生效证明全套文件,并提交了被申请人在广州的房产证明,确立管辖连接点与申请必要性。

3.专业程序沟通:主动向法院阐释香港离婚法律程序及《安排》的审查标准,预先回应可能疑虑,确保审查高效推进。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

香港区域法院作出的《暂准判令转为绝对判令证明书(离婚)》,解除双方婚姻关系,不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符合《安排》规定的认可条件。据此,法院作出裁定:

认可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上述判令解除乙女与甲男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

2.jpg


四、案件价值与启示

本案的成功,远不止于解决一位当事人的难题,其价值是多维度的:

1.对当事人而言:高效经济,便民利民

相比在内地重新提起离婚诉讼,认可程序仅花费少量申请费,在较短时间内即实现了判决效力的跨境确认,极大节约了时间、金钱与精力成本,完美诠释了司法效率与诉讼经济原则。

2.对司法实践而言:丰富先例,明确规则

本案为《安排》条款的具体适用提供了宝贵范例。它明确回答了“香港离婚绝对判令属于认可范围”这一实践问题,并就如何审查此类特殊形式判令、确立管辖连接点等提供了清晰指引,丰富了涉港家事判决认可案件的司法经验。

3.对法律服务而言:专业引领,彰显价值

   案件凸显了在跨境法律事务中,律师专业化、精细化服务的关键作用。成功源于对两地家事法律差异的精准把握、对区际司法协助规则的深刻理解,以及对程序细节的周密安排。这是跨境法律规则衔接中,专业律师不可替代价值的生动体现。

4.对制度发展而言:促进互信,优化环境

本案是内地与香港民商事司法协助体系不断完善的缩影。通过个案实践,强化了《安排》的生命力,促进了两地司法规则的衔接与互信,为粤港澳大湾区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法治环境贡献了力量。

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将继续深耕跨境法律服务领域,持续提升涉外商事及家事法律服务的专业能力,完善标准化办案流程,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高水平、全方位的法律服务,并为促进两地司法规则衔接、服务国家粤港澳大湾区战略建设持续贡献专业力量。


分享
写评论...